服務目的
1.建立優質、平價、普及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,發揮社區主義精神,讓失能的國民可以獲得基本服務,在自己熟悉的環境安心享受老年生活,減輕家庭照顧負擔。
2.實現在地老化,提供從支持家庭、居家、社區到機構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,普及照顧服務體系,建立關懷社區,期能提升失能者與照顧者之生活品質。
3.向前端優化初級預防功能,銜接預防保健、活力老化、延緩失能,促進老人健康福祉,提升生活品質。
4.向後端提供多目標社區式支持服務,轉銜在宅臨終安寧照顧,減輕家屬照顧壓力,減少長期照顧負擔。
服務對象
經專業人員評估之下列對象:
1.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
2.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
3.失能之身心障礙者
4.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5.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須協助且獨居之老人
6.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須協助之衰弱老人
補助原則
1.以服務提供(實務給付)為主,以輔助失能老使用多項照顧服務措施為原則。
2.依民眾之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,提供合理補助額度。
3.超過政府補助額度部分,由使用者自費負擔。
服務項目
●照顧服務(包含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服務及家庭托顧)
●交通接送服務 ●喘息服務 ●營飲餐飲服務
●輔具購買、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
●專業服務 ●長期照顧機構服務
●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●失智症照顧服務
●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●社區預防性照顧
●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
●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●銜接居家醫療
●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●到宅沐浴車服務